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影强国建设,根据工作安排,近日,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宣布拟对电影制片基地建设发展项目进行资助。
资助范围围绕提高服务电影摄制能力水平,满足电影拍摄制作业务需求,面向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电影制片基地,资助摄影棚、外景地建设和先进技术设备应用及设备更新改造。
根据电影行业发展情况,资助重点方向主要包括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基础、服务配套完善、制片保障有力的电影制片基地,进行摄影棚和外景地建设与改造,更好地满足当前电影行业摄制需要。支持电影制片基地围绕虚拟数字拍摄、云计算、云存储、人工智能、5G协同制作、虚拟现实电影摄制等进行先进技术设备购置及设备更新改造(含相关软件购置及升级),提高电影制片基地科技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申报机构必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申报主体或其所属单位以服务电影创作生产为重要业务,具备电影摄制所需的专业化设施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影视拍摄基地服务规范》(GB/T32944—2016),且具有从事电影摄制专业服务的经营业绩。
申报项目应为2025年在建或新开工以及拟在2026年开工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分阶段实施,仅停留在前期规划阶段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已经过可行性论证,所需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建成后应服务于电影的拍摄和制作,不会造成设施设备闲置。项目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第三方的指控、起诉或索赔。
国家电影专资办接受推荐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详情请登录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